專題研習
1) 不同學校的專題研習課程安排
A中學
推行級別
中三級安排全級,共五班,每班由班主任將學生分成四至五人一組。
負責教師安排
由副校長、高年級通識科科主任及其他約十位教師,成立專題研習委員會,共同設計專題研習的課程及評核方法;再安排全校教師負責帶領其中一組學生,進行專題研習。
推行模式
各組學生自由擬定題目,但專題研習委員會為各教師及學生,製作校本的專題研習教師及學生手冊各一,而校方安排全年負責教師與學生小組共八次約見,校方亦鼓勵教師就學生進度自行約見及指導學生。在每一次約見,學生均要完成相關的學習記錄,以使其在約見中學習到的東西應用於專題研習上。
評估方法
就專題研習的不同階段,就每個階段定下學習目標,包括計劃、資料搜集、進度表、完成作品、口頭報告等等,製作評量表,負責教師就各方面平分結果,給予最後總分。
專題報告以100分為滿分,下列為評分比重:
計劃書 | 10%(導師評分) |
中期報告 | 10%(導師評分) |
書面報告 | 50%(導師作初步評分,再由專題研習小組老師作調整) |
口頭匯報 | 10%(有關科老師評分) |
老師對個別同學評分 | 10%(導師評分) |
學生自評 | 5%(導師協助學生評分) |
學生互評 | 5%(導師協助學生評分) |
專題報告的分數會計算在下學期的平時分內,但將轉化為等級,並以「專題研習(全年)」的名稱,列印在成績表上。